各党总支、各处(室、中心):
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:
朱绍勇同志任党委办公室主任、校长办公室主任、法制办公室主任、港澳台办公室主任、外事办公室主任;
刘锦翠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处长、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;
段洪俊同志任教务处处长,试用期一年;
王凯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、学生处处长、人武部部长;
许龙成同志任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吕成文同志任产教融合处处长;
李群同志任审计处处长;
陈伟辉同志任党委保卫部部长、保卫处处长,试用期一年;
刘嵘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,试用期一年;
戴礼忠同志任总务处处长、基建办公室主任、后勤党总支书记;
朱磊同志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杨智同志兼任机关党总支书记;
张晓红同志任工会主席;
王亚南同志任团委书记,试用期一年;
朱刚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处长、离退休党总支书记;
笪建军同志兼任纪委办公室主任、党委巡察办公室副主任;
刘军同志任图书馆馆长、图书馆直属党支部书记;
徐建军同志任智慧校园服务中心主任、智慧校园服务中心直属党支部书记;
张晓翔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、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;
罗斌同志任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;
张卫平同志任会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会计学院院长;
曾磊同志任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;
朱江同志任金融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金融学院院长,试用期一年;
卢海涛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;
高阳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;
何振华同志任物流与交通旅游学院党总支书记;
周爱群同志任物流与交通旅游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物流与交通旅游学院院长;
任李同志任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;
解瑞卿同志任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院长;
嵇正波同志任智能工程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,试用期一年;
符学龙同志任智能工程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智能工程技术学院院长,试用期一年;
浦海涛同志任粮食与食品药品学院党总支书记,试用期一年;
田林双同志任粮食与食品药品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粮食与食品药品学院院长;
马晓东同志任商务英语学院党总支书记,试用期一年;
冯伟同志任商务英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商务英语学院院长、国际教育学院院长,试用期一年;
费婷婷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,试用期一年;
郑毅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;
赵燕同志任基础教学部党总支书记;
郁士宽同志任基础教学部主任、体育工作部部长,试用期一年;
林森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、校长办公室副主任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、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;
宋锦刚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、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;
徐白梅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;
周晓雨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;
窦勇同志任科技处副处长、高教研究所副所长;
姜潮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、人事处副处长、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;
黄海梅同志任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;
张蓉蓉同志任产教融合处副处长;
王浩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;
李坤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;
焦金岚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;
马鸣同志任党委保卫部副部长、保卫处副处长;
张海军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;
曾征宇同志任总务处副处长、基建办公室副主任;
刘春龙同志任总务处副处长、基建办公室副主任;
朱玛同志任工会副主席;
翁业林同志任智慧校园服务中心副主任;
方书论同志任会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;
郭晓明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;
张晓华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;
章尧东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;
周永刚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;
孟英伟同志任物流与交通旅游学院党总支副书记;
赵林林同志任智能工程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;
干建松同志任智能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;
马栎同志任粮食与食品药品学院党总支副书记;
吴存兵同志任粮食与食品药品学院副院长;
董菁同志任基础教学部副主任、体育工作部副部长。
以上同志任期三年,时间从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止,原任职职务自然免除。
特此通知